清徐原水直供工程晋源区征地拆迁(第三次)补偿 单一来源公示
清徐原水直供工程涉及晋源区征地拆迁(第三次)补偿费用共计1636729元,补偿单位为晋源区省市城建重点工程保障指挥部。具体补偿内容如下:
一、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合计1062185元;
二、 因设计变更早晨的补偿费用合计27715元;
三、 阀室占地补偿费用为37686元;
四、 管线施工范围占地补偿费用为44973元;
五、 晋源区北庄头村与小店区监军庄村争议地补偿费用共计464170元。
公示时间:2016年10月25日—2016年10月31日
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时间内,以书面形式向澳门新萄京最大平台-澳门新葡萄赌场娱乐提出异议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联 系 人:合同管理处 李玉龙
电 话:0351-77607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