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工作的公正性,特作如下规定,并向社会公布:
1、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都应严肃对待各项检验检测工作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,保证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可靠性、真实性。对所有检验检测工作和检验检测样品负责,对所有用户保证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。
2、检验检测数据是进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检验检测技术和质量工作进行干预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3、检验检测人员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负责,不得任意涂改或弄虚作假,应以实测数据为准。不得从事与承担检验检测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或技术开发。
4、所有检验检测报告经审查合格后,应由授权签字人签发,并加盖“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专用章”,否则无效。
5、保护委托人机密和所有权,未经委托人许可,严禁将检验检测结果为第三方利用。
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中心实验室
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